“网红云商”传销案宣判,10名骨干最高获刑13年,多家关联公司账户被冻结

“360公司投资”、“周鸿祎”站台、“100%的人都能赚钱”,你在过去的平台里亏多少钱,统统都能在“网红云商”里面赚回来。。。。。。

 

 

 

 

这么一个以“分红”和“股权”为幌子,实际是拉人头涉嫌“多层次团队计酬”和“非法集资”的平台。一时间确实俘获了众多“网红”投资者。

 

“网红云商”创始人吴某及下属被控制后,基本确认了吴某等人通过伪造360公司公章,变更旗下公司股权为360投资,并利用“周鸿祎投资”作为虚假宣传的事实。

 

一审宣判:10名骨干获刑,最高被判13年

 

近日,有投资人在湖南百姓呼声留言说:“购买了15万元的商品(有支付凭证),因打款支付成功后,第二天“网红云商”电商平台就被湖南省石门县公安查封,截止今日已经过去20多个月了,还未收到产品。希望退还15万购物款。”

 

石门县公安局回复:

 

2018年10月8日,吴某以“北京飞扬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”为依托,组织搭建“网红云商”平台,以传销模式大肆发展会员,收取会员费。2019年5月27日,常德市公安局正式对吴某等人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依法立案侦查,并明确以石门县公安局为主侦办该案。

 

根据网友叶大中所提供的身份信息,经核查,叶大中于2019年4月2日、5月14日在“网红云商”平台上注册了两个会员账号,缴纳数万元入门费后成为“中级代理”和“高级推广大使”,并先后提取数万元佣金及分红。针对网帖中所反映的15万元“生活日用”款,实为“网红云商”平台入门费,且该笔缴款账号信息非叶大中本人。

 

“网红云商”一案已于2019年9月26日侦察终结,2020年12月28日,经石门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主犯吴某等10人因涉嫌组织领导网络传销活动和诈骗犯罪分别被判处13年至6个月、缓期1年不等有期徒刑和罚金,所有涉案资产均予没收,上缴国库。目前,该案正待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,涉案资产处置均依法院判决结果。

 

多家关联公司账号被冻结

 

4月30日,反传防骗卫士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三则被保全人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冻结执行裁定书(以下简称:《执行裁定书》)

 

据《执行裁定书》显示,融易资讯网(www.ironge.com.cn),本院在执行被保全人北京飞扬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、秀宴(北京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中,现查明,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磊等十名被告人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一案,本院于2020年4月7日立案受理,在审理过程中:

因本院对北京飞扬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支付宝(中国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97****06@qq.com账户中的涉案款项所采取的冻结措施期限即将于2021年5月14日届满;

因本院对秀宴(北京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号为110501665000********中的涉案款项所采取的冻结措施期限即将于2020年5月13日届满,为了确保案件审结后顺利执行。

 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二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的解释》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,裁定如下:

 

续行冻结被保全人北京飞扬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支付宝(中国)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97****06@qq.com账户中的存款(冻结期限为一年)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对秀宴(北京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11050166500000000781账号中的所有存款,继续予以冻结。

 

 

 

本裁定立即执行。

 

融易新媒体再次提醒:传销组织者犯罪,传销参与者违法,就算没有拉人也可做行政处罚。

天上不会掉馅饼,掉下来的往往都是陷阱;参与传销害人害己,正在参与的和准备参与的请及时回头

 

 文章标题:“网红云商”传销案宣判,10名骨干最高获刑13年,多家关联公司账户被冻结

内容摘要:360公司投资、周鸿祎站台、100%的人都能赚钱,你在过去的平台里亏多少钱,统统都能在网红云商里面赚回来。。。。。。 这么一个以分红和股权为幌子,实际是拉人头涉嫌多层次团队计酬和非 ...

免责声明: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


本文网址:http://mt.ironge.com.cn/tspt/270570.html